娄经信办〔2017〕87号
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有序推进工业招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委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机构组成、主要职责和议事制度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机构组成
(一)委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组长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
(二)委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有重大事项需要研究,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召开联系会议,参加人员为委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成员、委招商小分队成员及各招商小组组长。
(四)定期工作调度会议由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参加人员为委招商小分队成员及各招商小组组长。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委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举措,督促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研究确定全委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重要经协活动;协调解决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协调落实项目承载园区的土地及各项优惠政策。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议题收集和议程安排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报会议召集人审定,遇重大问题可随时上报。具体会务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承为。
(三)必要时,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商定的重大事项,会议纪要由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四、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及议事内容
(一)议事规则
一般项目原则上都上会,坚持重大项目必须上会的原则。
(二)议事内容
1.听取投资方或项目引进方关于项目洽谈的相关情况汇报;
2.督促、协调解决项目洽谈、审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3.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