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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娄底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作者:龙光军 彭鹏 文章来源:推新办 发布时间: 2015-02-12 字体:【】【】【

各县市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5年娄底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娄底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年工业经济发展和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工作现制订2015年娄底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1.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2.新培育规模工业企业户数

   3.工业企业实缴税金总额

   4.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5.研发经费支出总额

   6.规模工业企业信息化投入总额

   7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8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

   9引进投资并开工建设的重点工业项目个数

  1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11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12园区新增标准厂房面积

  13.园区工业招商引资到位总额

  14.园区工业投资增长率

三、考核计分办法

  《2015年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附件)中所列第1—14项指标计分:某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考核期指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值)×该项指标分值;单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超过该项指标分值的1.5倍,最低得分不低于零分,如本项得分为负分时作零分计算。

四、奖励

  考核结果列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年度目标管理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对获得目标管理一等奖、二等奖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

 

附件 2015年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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